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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和发扬浙江佛教对外交流的优势与特色,认真扎实有序地推进各项对外交流工作,发挥浙江佛教文化在对外交往中的独特作用,不断扩大佛教文化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话语权,浙江省佛教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对外交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并结合中国佛教协会《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五年工作规划纲要(2019-2023)》和浙江佛教实际,制定《浙江省佛教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对外交流委员会五年工作规划纲要(2021-2025)》(以下简称“《五年工作规划》”)。 

一、基本内涵与重要意义

开展对外友好交流是中国佛教的一大优良传统,与同根同源的港澳台地区佛教界及世界华人佛教界开展交流、增进法谊也是我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推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向世界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五年工作规划》旨在本着爱国爱教、和平友好的宗旨,坚持“独立自主”“平等对话”的原则,积极开展浙江佛教对外友好交流工作,发挥浙江佛教文化在对外交流中的积极作用,使浙江佛教对外交流工作能够更好地配合国家的大政方针,对阐明新时代佛教中国化发展方向,展现浙江佛教的良好形象,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高举爱国爱教旗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和十九大关于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确保佛教中国化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挥浙江祖庭文化和佛教名山的优势,加强与港澳台及世界华人佛教界的交流与活动,将佛教文化传播与国家“一带一路”大战略愿景相融合,全面提升中华文化软实力,推动浙江乃至中国佛教文化走向世界,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应有贡献。

基本原则:自觉接受党和政府的领导;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佛教基本信仰与核心教义;坚持践行弘扬、丰富发展“人间佛教”思想,并以此为契机推进我省佛教对外交流工作;注重发挥佛教在塑造国家良好形象、维护国家利益、提升文明互信、团结海外华人、促进地区发展和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使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真正落到实地,取得实效。

三、主要任务与重点工作

(一)认真贯彻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提高对外交流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1、落实对外交流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我会加强对外交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相关倡议落实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继续发挥佛教民间外交的优势,担当历史责任,落实实施方案,以佛教文化为载体,为新时代佛教对外交流工作创造新经验、打造新亮点、激发新活力,使佛教对外交流成为国家对外友好交流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

2、加强对外交流工作的宣传力度。采用官方网站、微信平台等新媒体形式,及时宣传浙江省对外交流工作动态、出访来访活动等相关信息,提升佛教文化在世界范围内的吸引力和影响力,落实佛教文化“走出去”发展战略,以新理念、新技术促进浙江佛教对外交流工作的创新与发展,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积极作用。

3、丰富对外交流工作的表现形式。在条件成熟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的前提下,输出浙江佛教的优秀僧才、人才,倡导浙江佛教的先进管理模式,举办各种国际交流论坛、学术研讨活动、文化节庆活动,积极受邀参加海外友好人士或组织举办的各类文化活动,加强与世界文明的对话,推动浙江乃至中国佛教文化走向世界,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应有贡献。

(二)完善创新对外交流体制机制建设,增强对外交流工作的活力和担当

1、推进对外交流工作制度的制定实施。根据浙江佛教实际,建立健全对外交流工作中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交流机制,不断提高浙江佛教对外交流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在具体工作中,进一步明确工作重心、细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探索对外交流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佛教文化更高效、更高质地走出去,树立良好的浙江佛教形象。

2、强化地市佛协在交流中的主体地位。聚焦浙江省“重要窗口”建设,着力提高浙江省各地佛教协会及寺院的对外交流水平,把对外交流工作作为我会一段时期内的主要工作,鼓励和支持各地佛教协会、寺院与港澳台及世界华人佛教团体举办联谊活动,逐步建立和完善“内外互动、部门协同”的对外交流工作体制和机制,形成“政府支持,四众参与,尊重包容,建立共识”的良好氛围,推动浙江佛教“走出去”,扩大浙江乃至中国佛教在世界文明对话中的影响力。

3、加强对外交流工作规范的培训学习。健全工作总结与日常事务沟通制度,定期召开对外交流工作联席会议,梳理浙江佛教对外交流工作所面临的问题,并集思广益,探索解决方案。完善浙江佛教对外交流工作规范,充实对外交流工作人员队伍,争取对外交流工作经费支持,为对外交流工作提供保障。争取通过各种渠道加强本委员会成员业务培训,深刻领会国家政策、熟悉国家关于佛教对外交流工作的相关规定。

(三)积极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具体工作,拓展对外交流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1、巩固与日韩及东南亚地区的传统法谊。发挥浙江祖庭文化和佛教名山的优势,以天台宗、华严宗、禅宗等祖庭、祖师文化为纽带,以禅修、茶道、素食等传统文化为载体,坚持深耕东南亚华人文化圈,继续参加中韩日佛教友好交流会议、博鳌亚洲论坛佛教分论坛等国际会议,充分运用佛教作为其主要传统信仰的优势,加强与日韩、东南亚地区的交流与活动,促进睦邻友好关系。

2、加强与港澳台地区佛教界的友好交流。开展对港澳台地区的友好交流,以率团参访、赴港澳台供奉、联袂展演、联合举办消灾祈福法会等多种活动形式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不断加强与港澳台地区佛教界的联系。同时热情接待港澳台佛教界同仁来浙江参访学习,推动两岸三地佛教界共同弘扬中国佛教与中华文化,促进心灵契合,为保持港、澳长期繁荣稳定、为推进两岸和平统一进程贡献力量。

3、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国际交流合作。进一步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佛教界的平等友好交流。每年召开浙江省佛教协会对外交流委员会专题会议,分析国际国内形势,组团参加并开展佛教文化海外交流活动,筹备举办国际性佛教文化交流会,扩大佛教文化在欧洲、美洲、非洲等地区的影响力,以世界佛教论坛等交流活动为渠道,将浙江佛教文化传播与国家“一带一路”大战略愿景相融合,全面提升中华文化软实力。

(四)加大对外弘法交流人才培养力度,满足对外交流工作的需求和要求

1、搭建交流平台,积极扩大对外交流。注重拓展与世界各国佛教界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协助浙江省各地佛教协会、寺院及佛学院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灵活多样的佛教交流活动,宣传佛学精要,弘扬佛教文化,增进高僧大德间的相互交流,邀请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佛学大家和高僧来我省讲学或做学术讲座。协助浙江省各地佛教协会、寺院及佛学院组织参访团出国访问或协助举办领域内有影响力的国际性佛教会议和论坛。

2、优化政策环境,积极营造良好氛围。从政策与资金上,鼓励优秀佛教人才到国外学习进修,打造全面立体的佛教人才海外修学体系。设立留学生海外学习交流奖学金,构建佛协、学院、学生本人三位一体的经费资助模式。鼓励相关寺院、单位对留学法师留学期间的职位进行保留,并对毕业归来的法师在任职和待遇方面予以适当照顾。加大海外进修奖励机制建设,不断增强佛教人才留学的积极性,为对外交流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3、创新教育模式,培养国际弘法人才。支持鼓励浙江省寺院、佛教院校与高校及研究机构合作,联合培养语言能力突出且熟谙佛教义理的国际型、综合型人才。进一步丰富佛教教育国际交流的形式和内容,积极吸收国外和港澳台地区佛教院校人才培育的成功经验,关注和把握国际佛教教育及院校建设的潮流动向,推动与国际佛教院校间的交流、了解与合作。

4、建立留学档案,促进人才联合培养。摸清由浙江省各寺院派出前往各国留学的僧人底数,建立留学档案,充分调动其在浙江省佛教对外交流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以教育部中外合作项目申报政策为指导,结合国家相关宗教政策,围绕为佛教培养国际型弘法人才的奋斗目标,凝练工作导向,把准政策方向,找准合作走向,争取各方面资源,努力在国际型佛教人才联合培养项目上有新突破。

四、组织实施与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我省对外交流工作的组织架构和协调工作机制,成立对外交流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我省对外交流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推进;工作小组是由对外交流委员会成员和各地佛协对外交流工作联络员组成的一支专兼职结合对外交流工作队伍,具体负责浙江佛教对外交流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确对外交流工作职责,形成对外统一管理、对内统筹协调的对外交流工作管理模式。

(二)制度保障。为使浙江佛教对外交流工作有序开展,我会需制定《浙江省佛教协会对外交流工作管理办法》《浙江省佛教协会对外交流活动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及对外交流工作安全预案,形成对外交流工作责任落实的机制。我会将进一步完善各相关制度,以保证对外交流工作的稳步发展。

(三)经费保障。浙江省佛教协会设立对外交流工作专项经费,经费来源包括省佛协的每年预算,向省民宗委申请的各种补助,各团体、寺院、个人捐款等。各佛教院校、各地佛教寺院对外交流工作所需要的费用,由各自筹集,各市佛协可以向属地民宗部门申请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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