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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佛教协会、普陀山佛教协会:

浙江省佛教协会地处杭州市西湖区天竺路78-8号,成立于19809月,是全省佛教徒和佛教组织联合的爱国团体和教务组织。浙江省佛教协会的登记管理部门是浙江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为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现因工作需要,拟通过各设区市佛教协会、普陀山佛教协会推荐的方式招录专职法师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录岗位

浙江省佛教协会教务部,从事佛教教务管理等工作。

二、岗位职责

1、承办佛教传戒事务;

2、承办佛教教职人员认定、佛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事务;

3、审核佛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出具审核意见;

4、会本部佛教经书及相关书籍的管理工作;

5、审读、审看涉及佛教内容的电视、影视作品剧本或成片;

6、承办对佛教教职人员信息,佛教场所信息的数字化管理及维护工作;

7、承办和谐寺观创建活动、文明敬香、合理放生、生态寺院建设等事务;

8、配合做好各类讲经交流会的相关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其他职位工作。

三、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品行端正、思想上进、团结协作、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够严守保密纪律;

5、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良好的中文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录程序

由各设区市佛教协会、普陀山佛教协会推荐,并通知被推荐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进入我会网站查看)、个人自传(字数约800字)及学历证书、身份证等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我会邮箱:zhejiangfjxh@sina.com。我会将在筛选审核后,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笔试面试后,我会将按考试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发出书面录用通知。

拟录用人员按通知时间报到,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未按通知时间报到的,按考试成绩顺次补录。

五、工作待遇

工资薪酬按浙江省佛教协会相关制度规定执行,医疗、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新录用工作人员根据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自正式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转正后,享受协会相应福利待遇。

六、报名时间

报名自招录启事发布开始,至2023430日截止,以被推荐人发出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七、咨询监督

1、招录咨询电话

浙江省佛教协会 0571-81180196

2、招录监督电话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宗教一处 0571-87053873

 

                                 浙江省佛教协会

                                 2023410

 

浙江省佛教协会招录专职法师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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